一.这些事是物业公司的事
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范围有那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等的服务。业主室内装修中,物业公司对违规业主通过劝阻,制止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方式来实施服务与管理。
二.这些事是开发商的事
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渗漏,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分包的建设方,施工方的责任,由于许多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全额子公司,不少业主把应有开发商负责的问题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认为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其实,开放商将房屋卖给业主后,房屋产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开放商,不管是开发商成立的物业公司还是其他物业公司,都不承担应由开发商分包的建筑方,施工方承担的责任。
三,这些事是相关部门的事
知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管理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调节物业矛盾纠纷,侦破业主家里被盗案件,处理违章搭建,违规改装修住房,业主占用绿地和道路等等,这些事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如社区,公安,城管,房管,环保等工作范畴,这些事物业公司有责任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工作。
四.这些事是相关企业的事
业主家里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有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不在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范畴。《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由于目前城市供水,供电等企业在收费时,部分仍以总表计费,并由物业公司按分户表代收代缴,工作中,一方面,物业公司不能将水,电,气费与物业费捆绑到一起收;另一方面,供水,供电等企业也应该付给物业公司一定的劳务费。
五.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
家里的门窗框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电源短路了,坐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这些业主自用部分,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是业主自己解决的事,过去,房屋的所有权是政府或产权单位,这些事都该政府或产权单位管,现在房屋所有权是业主,所以权内的事(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公共设施)都该业主自己管,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另外,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合同,制定管理规约等,这些也都是全体业主的事。